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杨洋)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开展国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建设,为纵深推进依法治税,着力国地税深度融合,近期,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一把尺子定标准”,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解决标准不统一问题,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发布了《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贯彻落实好上级要求,市国地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双方行政处罚裁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座谈,并就涉及税务登记、完税凭证和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内容的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强化落实,有效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同时,根据《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精神,市国地税以“金税三期”系统为抓手,开展交互式实地观摩,加强国地税融合,通畅信息传递,定期进行共享比对,联合通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情况,架起国地税“执法适度整合”新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