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斑马线拍照罚款”引热议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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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斑马线拍照罚款”引热议

2017-09-21 10:46:35 来源: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基本礼仪,更是一条法律规定。9月19日,市交警支队首次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曝光,首批曝光名单涉及9辆车,驾驶人均受到相应处罚。牡丹晚报微信推送这则消息后,不少微友留言,热议交警部门这一新举措。

   首批曝光的车辆违法信息显示,9月18日16时38分,一辆车牌号为鲁R02988的黑色轿车通过市华英路与中华路交叉口附近一斑马线时,有行人正经由人行横道横穿马路,这辆车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受到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9月17日15时29分,市八一路市公安局门口,一辆车牌号为鲁RT0945的出租车右转时,一名行人正沿斑马线横穿马路,这辆出租车并未让行,驾驶人受到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被曝光的还有车牌号分别 为 鲁 RQ0954、 鲁RLG139、 鲁 R92266、鲁RT1346、鲁 RM4477、鲁RB0708、鲁R67P73的小型汽车,这些车辆均存在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有一些车辆甚至擦着行人抢行而过。

   交警部门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处罚又分多种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50元罚款,记3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50元罚款,记3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50元罚款,记3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9月19日,牡丹晚报微信推送交警部门曝光不礼让斑马线车辆的消息后,微友纷纷留言,热议交警部门这一新举措。微友“指看南粤”说:“不错,支持!行人作为道路交通的弱势一方,理应受到更多的政策倾斜。”微友“A00排名很靠前”说:“礼让行人过斑马线可以以提高驾驶素质来提倡,但不应该处罚,毕竟很多时候,开车的司机都能够判断出该不该让,一般的行人和车辆都能够做到配合通过。如果刻意礼让,有可能会造成急刹车,交通追尾事故、交通堵塞等现象。”微友“美之家”说:“希望交管部门也治理一下行人,如果(机动车)只让行人,可能半天都过不去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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