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和区域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上海创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和区域

2017-10-12 08:58:04 来源:

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上海市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由整治办会同各区政府梳理出了第一批街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共涉及全市16个区218个街道(镇、乡、工业区),448处路段和区域。

  据悉,这些路段、区域将由各区街道(镇、乡、工业区)负责包干,落实专门力量加强样板创建达标工作。

  市整治办将会同各区政府按照“一路一策”的工作要求,以街道(镇、乡、工业区)为创建的责任主体,指导各街道(镇、乡、工业区)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整合管理资源、推动责任落地。同时,相关部门也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情况。(记者 简工博)

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

  一、行人、非机动车

  1.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2.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

  3.无牌电动车不上路行驶

  4.非机动车不乱停乱放

  5.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

  6.非机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

  7.不乱停放 

  8.不乱占道 

  9.不乱变道

  10.不乱鸣号

  11.不逆向行驶

  12.人行横道线前要礼让行人

  13.车道合并要交替通行

  14.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

  三、路政设施

  15.道路平整无坑洼

  16.标志清晰无缺损(遮挡)

  17.标线齐全无淡化(污损)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