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护士”服务需要制度善加“护理”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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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护士”服务需要制度善加“护理”

2018-05-14 10:42:26 来源:

“省去了路上和就诊排队的时间,花了不到200元,特别值得。”日前,家住福建福州城郊的老李,通过一款APP约了两名护士上门为其护理。据报道,巨大的护理需求和专业护理力量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整合,“共享护士”正走进普通居民家庭,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对共享经济的探索似乎没有止境,多个领域都在搭乘“共享”快车,在医疗卫生领域,去年全国首个“共享医生”平台在广州落地,随后出现了多个“共享护士”平台。这类“共享”医疗资源的模式既方便了患者,也增加了医护人员的收入,还缓解了大医院“看病难”等问题。

  尤其是老龄人口对“共享护士”需求巨大,这一块市场值得认真开发。据测算,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这么多老人,特别是在家养老的老人,都将面临医疗护理难题。

  虽说“共享护士”能很好解决在家护理难题,但却面临不少掣肘因素。比如,上门护士自身的安全以及操作安全该如何保障,上门护理的范围该如何确定(有的病情不适合上门护理),共享平台如何审核兼职护士等等,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发展“共享护士”服务过程中,上述问题都亟待得到重视和解决。

  对部分老人来说,由于担心上门护士护理不规范,不敢轻易预约这种服务。对不少护士而言,由于担心人身安全等相关风险,轻易不敢兼职担任“共享护士”。这些掣肘因素还影响到风投的积极性,所以“共享护士”并没有像共享单车、网约车那样发展神速。如何缓解并逐步消除这些制约因素,促进“共享护士”更好更快发展,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大问题。

  据报道,共享护士平台“医护到家”近日发布上门服务标准以及护士上门十步标准操作法,填补了国内护士上门服务标准的空白。这对其他共享护士平台具有借鉴意义。不过,企业标准毕竟是企业标准,不是行业标准,更不是国家标准。如果说共享单车、网约车等共享经济业态需要有效规范的话,“共享护士”可以说更需要有效地规范,因为护士工作关乎到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可有丝毫大意。

  目前,共享单车、网约车等业态尽管已经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各种问题仍然不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共享护士”同样需要国家有关方面进行规范,而且这种规范越早越好。共享护士平台应当借鉴其他共享经济行业发展的经验,结合医护行业的特点和服务要求,从一开始就研究制定高起点、高水平的企业标准。

  “共享护士”只有制度化、规范化,才能给护士们信心,使他们愿意兼职,也能打消部分患者的顾虑,使他们敢于预约护士上门服务,同时也给资本市场信心,使资本推动“共享护士”加快发展。另外,只有国家出台规范性标准和制度,各地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监督责任才会有依据。

  虽然共享平台方或者地方部门可以自定服务标准,但考虑到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发展“共享护士”是大势所趋。等到企业标准相对成熟,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共享护士”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国家之力为“共享护士”发展提供“护理”服务——根据医疗护理特点、共享经济特点等制定一套完整的行业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让“共享护士”规范而行。

  另外,目前多地医改政策允许医生多点执业,但只有广东、北京等少数地方政策支持探索护士多点执业。从这个角度看,应当通过深化医改给体制内护士“松绑”,逐步扩大护士多点执业范围,以成熟的多点执业制度推动“共享护士”业态健康发展。(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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