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起全国首例侮辱烈士公益诉讼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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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起全国首例侮辱烈士公益诉讼

2018-05-23 09:57:54 来源:

5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笔者了解到,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救火英雄竟遭网友污蔑

   今年5月12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然而,就在社会各界沉痛悼念烈士时,却有极少数人发表不实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论。5月12日,事发小区业主王某在网上对牺牲的消防战士发布极端性、侮辱性言论。5月13日,淮安警方以寻衅滋事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而就在王某被处罚后,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同样散布不实言论,对烈士进行污蔑。5月15日,曾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拘留不算完提公益诉讼

   今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25条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月21日,江苏淮安市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必须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必须立即停止侵害”。承办检察官已到淮安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唐昕告诉笔者:“(曾某)发布这些言论以后,别人就告知他已经有人侮辱烈士被行政拘留了。他还讲‘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行为比较恶劣,带有挑衅性质。”

  一人态度好检方不起诉

   除了曾某外,针对王某散布污蔑谢勇烈士言论的行为,检察机关同样履行诉前程序,向其送达《诉前告知书》,告知其如不能充分认识自己行为,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经教育,王某深刻认识了错误行为,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道歉信,向烈士亲属及社会表达其真诚歉意。鉴于其悔过态度较好,且愿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检察机关决定不对其提起诉讼。

   唐昕告诉笔者,检察机关通过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真正使新出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发挥了法律的指引和规制作用,同时对广大公民起到教育引导作用,号召公民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崇尚英雄,弘扬社会的正能量。 朱 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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