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如何走出阴暗、走向阳光?
近日,网上反映影视演员4天6000万天价片酬的消息,并指出疑似“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等潜规则,此事一经曝光便一纸激起千层浪,引起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3日作出回应,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作为中低收入者,收入主要靠工资,纳税一清二楚,反倒是一些高收入者,由于收入的渠道多元,个中操作的空间比较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绝非是一起娱乐新闻。我们不关心名人间的个人恩怨,关心的是社会公平和法律的权威。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税务机关的反应速度很快,事件从网上热炒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不过就两三天的时间。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这是政府部门面对网络舆论的正确态度。我们期待调查能够真正深入进去,将整个情况摸清楚、公开来。 税务部门调查只是开始 如何让“阴阳合同”走出阴暗、走向阳光?
并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犯罪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阴阳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仅在演艺圈,还包括房地产交易等行业。“一些行业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大量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的行为,需要税务机关依法稽查才能确定。” 云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