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被要求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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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被要求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2018-06-14 10:23:59 来源:

6月11日,家住江西九江市原官牌夹社区铁路附近的市民张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奇葩事,前几天她家的房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了,找到相关部门后,却被要求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5月28日那天下午,别人就给我老公打了电话说,我家的房子被拆了。然后我老公就赶快过来看,但他过来以后都已经拆完了,然后他就说你这怎么没有通知就拆了?谁通知来拆的?然后工作人员就爱搭不理,很不耐烦的说是街道办的,说有事找街道办。”市民张女士说。

   张女士的姑嫂说,这套房子是父辈留下的老房子,去年她们还进行了修缮,现在说拆就拆,太突然了。

   “最早的时候这里还是马路,我爸爸有时候还可以卖点菜什么的。做了房子之后,我们家就住在那里去了,这里就没有人住,就放东西。原来最早的时候,我们没出嫁的时候,我爸爸偶尔在这里住。”张女士的姑嫂谭女士说。

   “去年我们在粉刷的时候,也是跟街道办报备过的。刷完了以后在那里留了我老公的电话,他们在拆的时候也没有告诉我们。”市民张女士还说。

   张女士说,这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当年建筑的是时候,有相关部门的批文,房子是合法的,不能这么一拆了之。

   “我们不属于违章建筑,我们是之前政府部门认同了的,而且政府部门还有批文的。批文是城市建设局发的,是自建居住性质,批的房子面积是10个平方米,但是周边的菜地是不算面积的,加上那个大概有20来个平方米。”市民张女士说。

   当张女士拿着这份批文,找到负责拆迁的开发区滨兴街道办事处时,一位姓危的分管领导表示,张女士现在确实需要去相关部门证明她手里的证件,就目前的这张批文,他们无法认可。“要到国土、城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去佐证,不管怎么变,部门不会变,现在九江市建设局也是可以的,建设局他会出这个东西的。也不是你说有用的,也不是他说有用的,我是要相关部门来佐证。”这位工作人员说。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认定该批文,需要张女士自己去认定。

   “我不管是不是搭建,从我们的理解就是搭建。我刚说了,我们先拆,如果你拿出了合法的依据,你去上级部门、主管部门认定,认定了该是我们滨兴街道的错,那么该是补偿的补偿,该是怎么样的怎么样。”开发区滨兴街道工作人员说。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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