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执行风暴的号角
—东明县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侧记
“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今天开始,出发!”6月15日凌晨5时,随着东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崔胜利一声令下,15名干警雷霆出击,转战黄河滩区、长兴集镇、东明集镇,将樊某、张某、魏某等3名被执行人依法带回法院。
当天的行动既是东明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亮剑行动”的一场常规战役,也是全省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打响的第一天,突击行动,首战告捷。
百日攻坚 执行风暴吹响号角
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的会议现场,东明县法院立即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该院院长蓝涛要求,东明县法院在“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中,要立足走在前列的工作定位,比省法院要求提前一个阶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一批抗拒执行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在具体工作中,东明县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明确执行指挥中心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新成立4个执行攻坚小组,由员额法官带队,配齐法官助理、法警和书记员,将执行流程划分为立案审查、财产查控、执行实施三个阶段,进行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对需拘留、查封、扣押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事先摸排、集中执行的办法,增加“亮剑行动”出警频率,集中警力,统一强制执行,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刑罚惩戒力度。
严惩拒执“亮剑行动”深入持久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东明县法院持续深入扎实开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拒执违法行为。
该院充分运用各类执行强制措施、执行威慑措施、执行惩戒措施,积极探索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曝光被执行人信息等反规避执行制度,研究建立起被执行人财产举报制度,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自“亮剑行动”开展1个多月来,该院已出警11次,行程逾千公里,26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涉案标的额1500余万元。目前,已经为胜诉当事人追回执行款700余万元。
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中,目前已有23名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到法院如实报告或者履行义务;个别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的被执行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移送3件3人,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权威。通讯员 赵合生于红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