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通讯员刘厚珉) 近日,单县司法部门将一名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成功送交市看守所收监执行。这是单县第一例暂予监外执行期满收监执行的罪犯。
2017年11月7日,周某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判决生效后,因其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宜收监执行,法院于2018年1月31日作出将罪犯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单县司法部门接收对其实行社区矫正。2018年9月1日,周某某哺乳期已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原判法院作出对其收监执行的决定。
周某某得知即将被收监执行,一度情绪失控。单县司法工作者与其谈心交流,耐心安抚。最终,周某某表示服从法院收监决定,在剩下的刑期内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