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时苏建)近日,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对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载客和载货摩托车、包括电动或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和四轮摩托车进行限行。
据了解,通告规定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 19:00,自2019年1月1日 起 开 始 执行。限行区域为:南至南外环 (不含)、东至上海路 (不含)、北至北外环 (不含)、西至昆明路 (不含)区域以内。而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 的 运 输 车辆,可于今年年底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且要按规定时限和路线行驶。对于禁行摩托车辆进禁行区域的,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