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胡德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市政府近期印发了《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10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环保局负责同志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按照减少排放、减少燃烧、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思路,我市将有针对性地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制定10大类34项攻坚任务。
其中,为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我市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石化、化工、炭素、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散煤“清零”的任务要求,我市制定了三年实施方案,2018年采暖期前,全市将完成散煤替代7万户,其中气代煤2万户、电代煤5万户。2018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鼓励其他区域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提前淘汰。
会上,市环保局负责同志还介绍了今年1—9月份空气质量状况。1—9月份,我市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3、34、110、5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45.8%、0%、8.3%、21.2%,改善率分别居全省第2、16、12、3位;空气优良天数147天,同比增加19天;重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2天。在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中,1—9月份,我市PM2.5浓度值为52微克每立方米,居28城市第8位,同比改善21.2%,改善幅度排名第11位。
去年,我市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要求采暖季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据介绍,今年我市没明确要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各县区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