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张啸)11月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扬尘治理工作中,我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施工现场有一条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就要实行顶格处罚,必要时责令停工整改。今年以来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建设施工企业28家。
近期,通过夜查市区工地,加大检查督导频次,全市扬尘治理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主要体现在围挡更加严密、覆盖更加全面、冲洗设施配备更加齐全、项目负责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和配合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车辆冲洗措施落实不到位、洒水保洁力度不够;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率低,拆迁垃圾清运、覆盖不及时;建筑、拆迁工地车辆冲洗设备利用率不高;覆盖用防尘网不达标等问题依然突出。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市开展裸露土地、土堆、拆迁建筑垃圾覆盖专项检查,各类工地覆盖用防尘网必须达标。严格落实车辆冲洗措施,建筑、拆迁工地必须在施工现场每个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各类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到位,确保不带泥上路。拆迁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有效抑制拆迁扬尘扩散。充分发挥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作用,形成线上监控、线下执法联动机制。
严管重罚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据悉,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建设施工企业28家,开出罚单130余万元。
根据 《菏泽市2018-2019年秋冬季建设扬尘治理问责办法(试行)》,各县区第一次被发现建设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建设扬尘污染的,由市住建局建设扬尘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约谈县区局相关科(站)室负责人,并责令其跟随市住建局执法、检查人员到规范化管理的工程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现场,接受为期一天的学习教育。第二次被发现,由市住建局建设扬尘治理分管负责人约谈县区局分管负责人,并将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混凝土搅拌站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通报全市住建系统,并在新闻媒体曝光。第三次被发现,由市住建局局长约谈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住建系统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文件抄送涉事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同时,发现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建设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履行严重不到位导致建设扬尘污染的,相关部门将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