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注意后天起闯禁区罚款扣分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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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注意后天起闯禁区罚款扣分

2018-11-14 16:58:06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11月13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10月16日至今年年底我市开展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第二阶段治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巡逻管控,对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1月16日起,进入禁行区的超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将受到罚款、驾驶证扣分等处罚,相关情况还将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罚款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将扣12分

   牡丹全部全媒体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市区通过“外围控、点上卡、路上巡”等手段严厉查处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在重要路口和路段安排部署警力,并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查处行动,不断挤压超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时间和空间。对发现的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依法严查。10月16日至11月15日,对于驶入禁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只扣车不处罚,将扣留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地点集中统一停放。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后返还车辆。11月16日起,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处以500元罚款。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驾驶证的,扣12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被扣留的车辆,30日内不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置。

  街道社区做好疏导劝返工作违禁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整治方案要求,牡丹区、市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督促和指导辖区街道办事处电动车治理工作开展;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劝返、劝退工作,控制辖区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实际和社区分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组织对所辖社区的考核工作。

   驻城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不驾驶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驶入禁行区域。对各单位工作人员驾驶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驶入禁行区域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发现一起驾驶超标电动三四轮车闯禁区的,取消所在单位创建文明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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