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臭水体,菏泽打出“组合拳”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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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黑臭水体,菏泽打出“组合拳”

2019-03-19 10:06:50 来源:

  到2020年,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菏泽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到2020年,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020年,市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菏泽市近年来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菏泽城区黑臭水体尚未完全消除,污水直排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区域管网铺设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建成区未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欠账多,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底数不清,普遍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部分承接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水平差,没有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大量生活垃圾进入河道。

  《方案》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各县区政府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每年开展一次全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各部门限期整改,建立销号制度,向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纳入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由市水务局牵头,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各县区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

  由市水务局牵头,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规划建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做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管网相匹配。到2020年,新增(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处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全面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新发现的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一律封堵;实行入河(湖)排污口统一编码管理,建立档案,明确入河(湖)排污口名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任主体、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实行信息共享。

  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标准,加强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

  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合理制定并实施河湖防洪除涝清淤疏浚方案。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底泥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不得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由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分别牵头,深入推进水体及岸线的垃圾治理。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并将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规范垃圾填埋场、转运站管理,严防垃圾渗滤液直排或溢流入河,严禁垃圾向农村转移。

  由市住建局牵头,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减少径流污染。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牵头牵头,持续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由市水务局牵头牵头,积极保障河道生态水量。结合河道的生态补水需求,通过水系贯通、上下游河道闸坝联合调控、合理布局分散/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合理调配水资源,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2019年年底前,对各县区建成区内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 (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4项指标的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开展黑臭水体交叉监测,每年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并于监测当季度末月20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务局报告本季度监测数据。

  2020年,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目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存在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不配套;河湖岸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突出,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建设施不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

  《方案》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服务中心牵头,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巩固禁养区畜禽养 殖关闭搬迁成果,对禁养区内新发现的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予以关闭搬迁。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服务中心牵头,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养殖业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服务中心牵头,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由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城乡共建、以城带乡的原则,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靠近城镇(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 (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管网覆盖不到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湿地,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由市城管局牵头,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置。2020年年底前,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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