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张军明)4月14日,东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盗窃电动车人员曹某。
4月13日22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东明县某小区饭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快速出警,一边沿路巡逻,一边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很快锁定盗窃电动车违法人员曹某及其活动轨迹。经布控蹲守,民警很快将曹某抓获归案,曹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当日21时许,曹某酒后在某小区附近溜达,发现该小区附近行人稀少,遂打起了路边的一辆电动车的主意,将车盗走后随手卖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家睡起了大觉。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决定给予曹某国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