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郜玉华 彭国锋)日前,笔者从牡丹区委编办获悉,随着3月底“三定”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合理科学有力”的基层党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党委组织体系和职能体系、政府职能得到转变,职责关系不断理顺,组织结构更加优化,行政效能显著提升。
该次机构改革显示,合理的机构设置初步形成,管理架构日趋完善。做好“规定动作”,对要求实行统一归口的全部统一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对于上级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行政审批等部门,全部对应设立。本次机构改革,全区区级党政机构总数为37个,主要机构设置总体与省、市保持基本对应,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同时,科学的职能配置初步完成,权责划分更加明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职能,减少了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坚决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
据悉,在农业农村职能管理方面,将涉农方面的职责,集中到农业农村局,包括农业投资、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管理,以及农村综合改革等职责,有利于更好地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发挥好整体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