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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将被处罚

2019-08-26 09:43:55 来源: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8月23日,菏泽市召开“深化提升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菏泽将重点治理车辆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乱穿道路,翻越护栏、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道经营等,切实维护公共环境。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组长刘芙蓉出席会议并讲话。

  五大举措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大力提升市民素质

  据了解,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是省文明委部署开展的一项推动文明交通社会共建、提升全民交通规则意识的一项重要活动。市文明委组织150余家市直单位的志愿者走上街头,在上下班高峰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截至目前,活动已开展了11轮,牡丹区、定陶区、菏泽开发区、菏泽高新区同步开展,基本覆盖了市区所有主要交通路口,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提升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从加强宣传教育、注重示范带动、开展手拉手主题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等五方面入手,来引导改变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强化全社会的文明意识。

  此外,为了扎实开展“深化提升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市文明委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各级单位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行业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严打两轮、三轮电动车载客营运,严惩乱扔垃圾者

  治理交通秩序,倡导文明出行,是优化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城区汽车站、公交站点和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醒目位置,广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文明出行引导提示语,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加强行业监管,开展营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营运行为,把不文明行为纳入征信范围,提高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成本,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文明行为规范,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的志愿服务队伍,在城区汽车站、公交站点长期开展 “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公众文明出行。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将采取管清结合的方式,加强广场、车站、商户、宾馆等人流密集处的管理力度,严惩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人员,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养成不乱扔垃圾的文明行为习惯;及时清理绿化带、街道两侧等垃圾,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等散落垃圾的巡回捡拾力度,完善配套措施,主次干道设置一批分类果皮箱,引导公众正确投放,避免随手扔进绿化带、下水道等隐蔽场所,从改变市民生活习惯和个人修养抓起,改善城市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整体水平。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将集中曝光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菏泽市交警支队决定自8月23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深化提升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仅8月23日当天,牡丹区交警大队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208起。

  菏泽市交警支队将通过日常巡逻管控、路口摄像头抓拍等人工查处和科技抓拍、人脸识别的方式,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物(人),行人闯红灯、路口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在机动车调头口横穿马路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以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法律法规、上岗执勤体验的方式进行强制学习教育。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将依法对其进行扣留。

  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处罚,统一使用简易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通过扫简易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和现场缴纳两种方式进行缴纳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拒不进行信息登记或者拒不告知真实信息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运用警务通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现场人脸拍照,掌握真实身份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二轮车一律扣留车辆,禁止其上路行驶;对存在3次交通违法的,没收号牌,并终生不予发放牌照。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菏泽市交警支队每次行动都将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向全社会进行集中曝光,并建议市文明办对其所属单位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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