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听取意见建议的渠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德州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系点,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报名。
监督员范围包括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负责人、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公职律师、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系点范围包括高等院校、工商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政府或村居社区。
根据要求,监督员应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等条件。
监督员、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就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拟出台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等活动;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动议;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德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等。
应聘监督员的报名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5日,有报名意向的市民请在德州市司法局网站下载打印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并将相关材料于9月25日前邮寄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电子版发送邮箱。(记者 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