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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让菏泽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2019-10-28 14:44:37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 (2019年10月-2020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 〔2019〕88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9〕275号),结合我市实际,《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第6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23项重点作战任务进行安排,明确了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积极有效地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深入实施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大力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加强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 (VOCs)和扬尘治理。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我市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方案,并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我市产业特征,针对人造板、砖瓦、玻璃、化工等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坚决治理 “散乱污”企业,统一“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业炉窑,加快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统筹确定2019年度治理任务并按时完成;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乡镇,县区应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后两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时序进度,防止压减任务集中于2020年;着力削减非电用煤,重点压减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及落后产能用煤;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加大生物质锅炉治理力度,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建立生物质锅炉管理台账,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对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等进行摸排,提出建设方案和工程进度表,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大力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严格落实禁止汽运煤集港政策,严格禁止通过铁路运输至港口附近货场后汽车短驳集港或汽车运输至港口附近货场后铁路集港等变通行为;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油品质量,加强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对油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油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从源头杜绝假劣油品;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各县区要根据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等为重点,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各县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按照上级要求试点推行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加强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国道、省道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10%、20%和30%以上的要求;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炭素、玻璃、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等国家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完成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要求,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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