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山东|给济南畅通“生命通道”点个赞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这就是山东|给济南畅通“生命通道”点个赞

2020-01-14 16:45:44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海报评论员 朱延鲁
  1月12日,央视《新闻直播间》以《山东济南打通“生命通道”:突击检查让“生命通道”不再“添堵”》为题,给济南畅通“生命通道”的做法点赞。
  让出一条道,温暖一座城。小区内设置“生命通道”就是在危急时刻能够保证应急车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居民损失降到最低。可以说,这条“生命通道”关乎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济南消防联合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用突击检查的方式,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相关乱象,就是要保证“生命通道”都能够“路路畅通”。
  但是,畅通每一条“生命通道”并非易事,只有认识到问题根源所在才能找到更好的破题路径。乱占“生命通道”现象的形成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原因。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违法、违规停车占用现象老旧小区更为严重,这是因为不少老旧小区建设之初没有配套相应的地下停车位,随着私家车辆越来越多,“一位难求”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部分居民铤而走险占用“生命通道”停车实为无奈之举。除此之外,也有居民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自己方便,擅自占用“生命通道”;还有部分居民存在从众心理,看到别人停放没事,也“理所当然”的占用了“生命通道”。不管是侥幸心理还是从众心理,违法、违规停车,没有受到相应处罚,他们就会形成习惯,“自觉”把“生命通道”当成“停车位”。因此,小区物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管理,对违法、违规停放乱象没有及时有效给予处罚,也是助长居民占用“生命通道”风气的一大诱因。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私家车霸占“生命通道”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济南出重拳让“生命通道”不再“添堵”既是担为民之责,也是兴利民之举。要想真正做到霸占“生命通道”乱象的标本兼治,单靠强制措施行不通。鉴于此,相关部门应当打好“组合拳”,用好“绣花针”,既让居民停车“不犯难”,也让违法、违规停车“不敢犯”。只有这样,才会人人形成让开“生命通道”的行动自觉,实现“生命通道”路路畅通。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