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变“客车” 违规受处罚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货车变“客车” 违规受处罚

2020-03-19 09:26:57 来源: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本报通讯员 陈培勇)3月16日9时40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单县北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上载满了人,原来这些人都是去打工的,图方便而坐货车。目前,民警对货车司机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单县北环路巡逻时,远远看到前方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上,坐着一车人。巡逻民警上前拦截。经检查,这辆号牌为京AC***6的轻型货车的驾驶人名叫庞某某,车上共10人,其中有8人坐在了车厢里。

  经询问,这些乘车人都是庞某某在单县终兴镇雇的工人,去单县徐寨镇打工,为图方便,就自己驾驶着这辆轻型货车将工人拉往徐寨镇。巡逻民警将乘车人疏导离开现场后,将庞某某带至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庞某丽因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单县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货车作为一种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搭载乘客的,货车后车厢也并未设计搭载乘客的各种安全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仅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后果不堪设想。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