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出台破坏文物和不文明旅游行为惩戒办法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八达岭出台破坏文物和不文明旅游行为惩戒办法

2020-04-07 09:26:52 来源: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张漫子、魏梦佳)为加强长城文物保护工作,4月6日起,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将对刻画、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构成刑事犯罪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目前,北京市延庆区正在建立各景区联合惩戒机制,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将被延庆其他旅游景区拒之门外。

  据了解,八达岭长城景区自3月24日起恢复有序开放。相关公告显示,目前仅开放八达岭长城北六楼至南五楼半,按到场后的指定线路游览。八达岭长城其他区域以及古长城、中国长城博物馆等暂不开放。

  根据要求,游客须进行实名制预约购票,景区按最佳承载量30%进行流量控制。游客到达景区后,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在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刷身份证入园;参观游览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扎堆聚集,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北京市延庆区提示广大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文明游览,共同保护珍贵的长城文化遗产。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