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定陶县公安局陈集派出所民警正在处置一起民事纠纷,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定陶县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全面实行接处警全程录音、录像,接处警民警配备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在处置警情的同时,现场录音录像,并作为证据进行存储保管。
朱建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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