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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罚款50元、逆向行驶罚款20元、使用其他车道罚款50元……

非机动车违法不再“零成本”
中国菏泽网消息
“您驾驶非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机动车道,根据规定,请接受处罚。”3月20日下午3时许,在城区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市民徐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交警给徐某说明处罚依据,开出50元的罚单。
随着城市交通管理步入“智能化”,“电子眼”面前,违法行驶的机动车一辆也逃不过“法眼”,我市机动车违法情况大幅减少。而电动车作为市民的重要交通工具,违章行驶现象颇为常见。近期,为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民平安畅通出行,我市交警部门部署开展非机动车整治行动。
“非机动车违法并不是‘零成本’,不遵守交通秩序必然会付出代价。”执勤交警告诉记者。20日,市交警支队在市区两个路口设专人执勤,专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当日下午,共有28名非机动车主分别收到了20元、50元不等的罚单。
当日下午4时许,中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一骑电动车青年从青年路左转进入中华路时被交警拦下。这名青年一脸茫然,“天天从这过,今儿这是怎么了?”经交警提醒,他才意识到是自己闯了红灯,“以前这么走都习惯了,以后会注意的。”掏了50元的罚款,男青年应该长了记性。
路口的交警不少,可驾驶非机动车的市民依然我行我素。违章者被拦下后大多能配合接受处罚,但也有“高手”:“身上就15元了,优惠点行不?”市民周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拦下,说身上钱不够,拖延过后迫于无奈交了罚款,“还以为交警在查机动车,没想到是查我们这些骑电动车的。”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现场处罚还将持续,目的是让城区广大非机动车依法行驶,有一个良好的道路环境。
交警还提醒市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的,均应受到处罚:驾驶非机动车逆行的;骑自行车、助动自行车带人的(自行车装有安全座椅载10周岁以下儿童1人的除外);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
文/图 记者 张 啸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