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的提请,于2012年1月16日批准任命:
张敬艳为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绍军为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建东为定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三军为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建生为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文伟为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逯其彦为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东为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光辉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刘绍军的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