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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重点”筑“阵地”抓“源头”-曹县交警大队“三位一体”打好平安全运
为切实做好平安全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迎全运,文明出行”活动,努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曹县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源头治理,瞄准宣传重点,筑牢宣传阵地,不断将平安全运百日攻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一、瞄“重点”。始终把农民、中小学生等事故多发、易发群体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并充分发挥中队的辖区交通管理延伸功能,深入农村腹地大力进行宣传。针对农村群众,一是加强公路的检查,积极建议交通、公路部门在上述路段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标志,坚决禁止客运车辆在不符合夜间安全运营条件的路段行使,防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二是有针对性的进行隐患整改工作,通过对辖区道路的排查找出事故黑点,专门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违法行为处罚,保持严管态势。大队在加强农村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提高路面见警率的同时,把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重点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及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以提高农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培养其“斑马线意识”、“红绿灯意识”等常见的交通安全知识。会同教育部门,落实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做好学生外出的监督管理,详细排摸各校学生外出情况,掌握中小学生放学的时间、人数、车辆数、行经线路、承运车辆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密切信息沟通,落实联管措施。并坚决不乘坐超员车辆,着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民警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发放宣传资料、上安全课、展出挂图,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上路维持交通秩序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安全乘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的常识,促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养成“遵章守法、自觉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良好习惯,更好发挥“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的作用。
二、筑“阵地”。充分利用客运场站、休闲广场、商店等人口密集的场所这一特有的宣传平台,协调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发放温馨提示卡,在人员集中的广场摆放事故展板,并通过在服务站设立固定宣传牌,在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中心等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条,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挂图,并不间断地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全运会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大队积极把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作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在“菏泽政府门户网络”、“菏泽警务网”开辟宣传论坛,以宣传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危化品车辆、校车整治、摩托车不戴头盔为重点,宣传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尤其是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机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咨询热线,接受群众的咨询,多方位,多角度的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将支队的一些新举措、新思路以及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违法行为及后果进行广泛宣传,以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全运会召开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抓“源头”。结合辖区特点,认真分析了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加强与安监、交通部门的协调和融合,全面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强化客运、危险品、校车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重点对客运、危险品、校车单位的车辆全面进行排查摸底,排查中一律做到见车、见驾驶人、见承包人、见管理人。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不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员一律不上车,从而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客运车辆违法举报制度的落实,在客车明显位置张贴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对客车违法实行有奖举报,切实把客车安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重点帮教、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采取措施,取消其营运资格,对具有严重或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或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驾驶人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防范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尤其是对客、货运企业单位交通安全状况和事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全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计划,并在宣传活动中时刻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超员、超速、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运输企业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力争在短时间内达到每个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都能以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受到一次具有显著效果的宣传教育。
(时国瑞)
(责任编辑:祖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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