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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10日至12月31日)
1、计划准备(10月10日至11月1日)。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开设应征青年体检站、签订征兵责任书等。
2、体格检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召开体检工作会议、组织应征青年上站、检验三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
3、政治审查(11月15日至12月1日)。召开政审工作会议、下发政审人员名单、发放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走访合格人员。
4、审批定兵(12月1日至12月10日)。按照基层推荐、集体定兵、办理入伍手续、发放通知书、对定兵人员进行役前教育的步骤进行。
5、新兵交接运输(12月10日至12月31日)
(菏泽网编辑: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