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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支队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集中行动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力争使各项交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支队专门召开党委会议,就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案例分析研讨会等业务学习形式,认真学习部局下发、总队转发文件和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组织全体民警、协管员进行学习讨论,使全警全面了解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严重形式,要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科学管理、科学预防的理念,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强化路面管控。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变化规律、违法形态、事故特点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研究,把握辖区交通安全的总体形势,细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科学调整勤务,突出管理重点,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始终狠抓道路交通秩序长效治理工作。严格工作督察考核、排名,对出现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加以整改,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不断优化调整路面勤务制度,确保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行车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安县区创建工作。在原有创建平安县区工作的经验及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紧密依靠县乡(镇)党委政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积极功能。要指导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要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各县区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解决一批交通管理重难点问题。要加强科学管理,改进勤务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科学的勤务模式,并进一步推动勤务向农村地区道路延伸。
四是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支队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管部门深入实地,以事故多发路段、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旅游景区道路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分类汇总;对已经排查确定的危险路段,要对相关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整改到位的,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安装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或及时进行治理;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专报政府,提请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真正做到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五是强化道路管控,从严查处无证、醉酒、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支队进一步加大国省道、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提高民警上路率、管事率,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超员、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长途车疲劳驾驶、无证及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要严把客运场站、高速公路进出关,要依托全市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依托服务区、收费站和各类科技装备,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和安装防护装置以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六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支队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始终贯穿于全年各项交管工作的全过程,要注重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特色,要充分利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等宣传阵地,通过悬挂横幅、制作播放专题图片、摆放展板、散发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攻势,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