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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同为曹县计生工作系上“保险绳”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于世瑞 记者赵 辉)“要是乡里违约了,俺就能拿着合同告乡干部了,这份合同很平等。”12月29日,记者在曹县楼庄乡计生办采访,一对正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育龄夫妇对记者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计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堵塞管理漏洞,近日,曹县在全市率先对已婚育龄夫妇实行合同化管理。该《合同》属法律合同,它规定乡计生办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督促对方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他们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之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咨询,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供应避孕药具。违约方不主动支付违约金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实际支出费用)时,乡计生方可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育龄夫妇可向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或民事)诉讼。《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育龄妇女保证人责任,使双方进一步明白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约行为及相关后果。
为切实搞动这项工作的实施,曹县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以及召开育龄群众会议等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解决好育龄群众认识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各单位制定了简便易行、方便操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培训骨干,组织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工作的人员学习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把握工作程序及原则,切实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作法制教育、宣传群众的过程。
《合同》的签定,使育龄夫妇对计生工作有了知情权、平等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使工作人员有了强有力的抓手,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全县计生工作系上了一条“保险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