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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樊景美 毛强)实行计划生育不光是政治上光荣,还有实实在在的优待。东明县大力整合民生经济资源,实施计划生育优待保障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凭《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最多的可享受40条计生优待,最少的也可享受26条。
东明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完整和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体系、构建和谐计生的意见》,着眼于使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提高地位,在生产生活上得到优惠和实惠,整合了各相关部门与民生有关的经济社会政策,涵盖了婚姻、生育、节育、教育、生产、生活、就业、医疗、伤残、养老等10个方面的内容,共50条。
加大法定政策的奖扶力度。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5元;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年龄从国家规定的60岁提前到50周岁;自愿放弃二孩生育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生子女父母伤病残、死亡每年求助1200元等等。需政府承担的经费全部纳入县乡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按标准执行到位,仅2009年,东明县共发放计划生育优待保障资金1200余万元。
整合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在摸清各项经济政策项目的基础上,从中筛选出建房规划、工程质量监督、房产评估、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低保、生产经营、务工经商、农业灌溉、生活设施建设等涉及27个相关部门的45项与民生有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进行归纳和整合。
研究制定新政策。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制定实施了四项病毒监测费用减免、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的一次性奖励、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失业和无业计划生育夫妻年老奖励扶助新农合减免等政策,明确经费列支渠道。尤其对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按照“增加奖励数额,提高减免比例,设置特殊优待项目”要求,制定实施了23项优待政策。
据测算,近几年,全县每年用于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资金约都在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