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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启动仪式

2012-12-03 09:38:04 来源:菏泽日报

  遵守交通信号 安全文明出行

  

  我市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启动仪式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12月1日,在首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前,“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市宣传启动仪式在曹县举行。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特邀咨询高木斗出席启动仪式。

  高木斗指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将每年12月2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国家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交通安全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制度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高木斗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四普及,四增强”。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使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交通安全文化理念普及,使良好的行为规范、文明的驾车习惯成为汽车时代风尚。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本着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的原则,充分听取民意,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合理分配路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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