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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光乐
中国菏泽网消息 何谓"零薪就业"?即用人单位只用人劳动,而不支付工资。
据今年第12期《半月谈》杂志披露:前不久,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在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8.5%和20%,而去年本科生接受零月薪的人数仅为1.2%。
对“零薪就业”比例的增长,有人持批评态度,也有人拍手叫好。叫好者认为“在人才市场失衡、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选择'零薪就业',表明大学生求职心态比以往更灵活、现实了”。
对此,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不以为然。“零薪就业”触痛了人们脆弱的神经,发人深思。
“零薪就业”是对法律的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默许“零薪就业”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这个现实视法律为儿戏,使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权威。同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失去了应有的保障。用人单位在理直气壮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同时,却不费吹灰之力获取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这种非正常的劳动关系无疑是对法律极大的嘲弄。
“零薪就业”是对劳动者尊严的剥夺。获取劳动报酬是一个人生活的最基本前提和条件。如果“零薪就业”成为现实,则意味着劳动者连最基本的体面也不复存在,无情的剥夺了劳动者应有的尊严。就选择“零薪就业”的年轻大学毕业生而言,他们恐怕连自己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吃饭、穿衣甚至还得依靠父母,更何谈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想在城里拥有一套房子更是成为一种遥遥无期的奢望。凡此种种在大学毕业生心中投下了阴影,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
“零薪就业”为“读书无用论”提供了佐证。一个人完成大学学业,家庭要承担至少五万甚至十几万元的费用。这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并非是一个小数目。有的农村大学生不得不靠借贷来完成学业。当下,大学生就业难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在“毕业等于失业”的现实面前,有的大学生不惜牺牲个人权利,或出于某种原因委曲求全接受“零薪就业”,实在也是无奈之举。
其实,“零薪就业”影响的不仅仅是大学生本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今年高考爆出冷门,全国多数省份高考人数减少,重庆约有上万名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湖北约有2.6万人弃考。业内人士分析“严峻的就业形势等种种原因致使读书'无用论'思想有抬头倾向”。笔者以为,高考人数减少的原因除就业难外,与当前的“低薪就业”、“零薪就业”也不无关系。
“零薪就业”暴露出就业观念的落后。受传统思想影响,有的大学生始终认为,只有在大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就职才算真正就业。“铁饭碗”情结已牢牢地系在他们心里。在每年全国各地炙手可热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几百人甚至几千人竞争一个职位,“铁饭碗”对大学生的吸引力由此可见一斑。因此,有的人宁愿接受“零薪就业”,也不愿到私营企业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就业乃民生之本,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面对“零薪就业”的现实,我们各级各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任意曲解和妄加推崇。如果让“零薪就业”大行其道,无疑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伤害。我们应该从中看到潜在的危害,并着力加以解决。
可喜的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相信,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逐步健全完善和在基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将会实现就业,实现体面劳动,而“零薪就业”则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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