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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88套廉租房助力低保无房户

2010-12-13 11:12:13 来源:

(记者 祖恒之 通讯员李秀军)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市区内12月4日将召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启动仪式,届时,符合条件的低保无房家庭将开始申请市区内在龙田名郡小区内配建的288套廉租住房。

 
    从已经公布的《菏泽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上得知,申请市区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必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在二人以上,取得菏泽市区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业),且在市区住满三年,其他家庭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二是申请家庭享受城区低保;三是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均无产权房屋;四是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除外);五是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除外)。


    至于申请程序,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菏泽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格,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社区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等一并报送属地办事处;属地办事处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张榜公布,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即将开始申请的廉租房,为市政府在龙田名郡商品房小区内投资建设的。龙田名郡小区位于大学路南,菏刘路北,北城中学西临,总用地面积近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三幢楼,分别是11、12、23号楼,总计288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设计两种户型,分别是两室一厅一卫,一室一厅一卫。房屋基本设施齐全:窗户为塑钢窗;内门为木质门;储藏室、入户门、楼宇门均为防盗门;外墙防水涂料,内墙防磁涂料;卧室、客厅为水泥地面;厨房、卫生间均贴地砖和墙砖并配有座便器、洗脸盆、洗菜池;室内具有照明、插座及电话、宽带、有线电视预留口;水、电、暖实行一户一表。居民无需装饰即可入住,入住后纳入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和管网配套工程。廉租房楼计划12月底竣工,由于整个小区管网配套工程在明年五一前后才能完成,故交付使用要到明年五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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