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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9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了《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的意见》等56个文件,高快好省地办理案件,重点为工业化、城市化和大项目建设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157896件,结案155563件,标的额62.89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10692件,结案10490件,标的额21.7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二)加强民事和商事审判工作,保障了经济发展。(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了社会管理。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四)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题。建立了执行威慑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积极参与综治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切实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
(一)倾心打造便民诉讼窗口。(二)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三)全力解决当事人关注的“信访难”问题。(四)切实落实司法救助措施。
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着力提高了审判管理水平
(一)创新了审判管理机制。(二)严格了案件质量管理。(三)强化了案件效率跟踪。(四)加强了办案效果考评。
四、牢固树立文化强院意识,大力提升了班子队伍素质
(一)加强思想作风文化建设。(二)加强审判执行文化建设。(三)加强队伍管理文化建设。(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五、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意识,切实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重心下移的方针,以服务基层、服务审判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和物质装备建设。
(一)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协调沟通,争取财政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配强了办案装备和警用器材,保障了办案需要。对审判、办公区域进行了改造,主动让出机关大院部分空间,改造为停车位,为当事人和律师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条件。争取党委和政府部门支持,积极筹建法警训练基地。努力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场所建设,开发区、单县等法院完成了整体搬迁,巨野、牡丹区等法院的建设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项目。
(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努力打造“数字化”法院,完成了机房扩容、局域网和全市法院广域网的升级改造,建成了全省法院一流的信息中心。在审判场所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了对庭审的实时监督。开通了电子签到系统,考勤结果自动录入干警业绩档案。安装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信息化办公,建设了司法便民互联网站。加强对基层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提高了基层法院的信息化水平。
(三)基层指导创新性发展。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中级法院每位党组成员至少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强化业务指导,通过二审、再审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审结上诉案件593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1件。建立不同意改判发回案件的研讨制度,增强了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尺度。创新指导方法,去年借鉴市委大项目观摩的做法,中级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带领县区法院院长到基层法院集中观摩,查看设施、旁听庭审、回访当事人、观摩法警演练、查阅电子卷宗等,推动了全市法院发展。
六、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今后五年,是我市爬坡攻坚,乘势而上,决战“十二五”,奋力打造科学发展高地的关键阶段,我市面临难得的重要战略发展机遇。一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始终坚持公正效率不动摇,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全力提高法官干警素质。五是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不动摇,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六是始终坚持接受监督不动摇,全力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