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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9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
一、用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始终把服务全市“四个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做到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
强化大局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准确把握市情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先后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文件,明确任务要求,细化服务举措,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围绕“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以服务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102人,起诉83人。
改进执法方式,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为经济发展创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
用心体察群众呼声需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和“三个联系”等一系列帮民利民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有限职责、无限服务,构建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民生检察服务大厅、农村检察联系点、农村检察联络员“四位一体”的服务群众平台,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接访首办责任制,通过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和设立流动接访站、聘请信访联络员等方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22件次,均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市院及牡丹区、曹县、单县、鄄城县院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巨野、郓城、东明等县院信访接待室6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上级交办和自行排查的涉检信访积案均已全部化解息诉。曹县桃源镇村民谢某因两个儿子中毒死亡,对犯罪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释放不服,多次到省进京上访。我们采取谈心、释法、救助等措施,使谢某息诉罢访。实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2010年以来对办理的所有案件均进行评估,对48起案件发出涉检信访风险预警,防止了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探索创新的“公诉三书”、不捕不诉法律文书说理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高检院给予充分肯定。
严肃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实。针对国家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的实际,先后组织开展库区移民资金、小麦良种补贴等一系列专项调查,形成报告98篇,《关于开展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专项调查活动的报告》得到省委刘伟副书记、市委赵润田书记批示肯定。积极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29件445人。通过开展农机补贴调查,立查了郓城县农机局原局长张乾德等13名农机管理人员受贿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案件;通过开展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调查,立查了定陶县畜牧局原局长赵道春等涉嫌贪污、挪用、滥用职权等案件13件14人;通过开展小麦良种补贴调查,立查了套取、挪用小麦良种补贴款等案件14件21人;通过开展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调查,立查了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案件51件105人,较好地促进了农村发展改革和稳定。2010年,省院在菏泽召开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我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经验。
三、严格依法履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整体推进。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准则,以素质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大力强化素质能力建设。
五、抓住发展机遇,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是我市乘势而上、跨越赶超,奋力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的关键阶段,也是检察机关抓住机遇、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围绕以上思路目标,2012年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更加注重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四是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六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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