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失能老年人可领护理补贴
2018-04-24 12:54:38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4月23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将向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菏泽市户籍,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为提高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水平,我市在全市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以下简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由县(区)民政部门发放,可与低保金、五保金一并发放,也可单独为失能老年人办理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子女代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市级财政承担市直的低保、“三无”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县区财政承担本辖区内低保、“三无”、“五保”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
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是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政府部门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80岁以上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所有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年核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老年人及时停发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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