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鄄城县箕山镇宋楼村村干部吴某截留低保金等款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鄄城县旧城镇村支书周某等3人在该村贫困户不符合退出标准的前提下,将其上报退出贫困户,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上案例是鄄城县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鄄城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纳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整治内容,深入基层一线查,紧盯关键重点查。
找准职责定位,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县乡党委和职能部门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主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和查处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折扣、搞变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畅通信访渠道,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巡察是检验和推进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武器。该县通过采取 “纵向一条线”的方法,成立9个专项巡察组,利用2个月时间,实现了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117个重点村(社区)和524个扶贫重点项目的专项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341起,全部反馈并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出台《鄄城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实行“一案三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截至目前,鄄城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1起、处理6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5人,组织处理13人,问责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