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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品格

作者: 孟德全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1-09-28 09:59

孟德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而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品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

首先,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道路走得怎么样,最终要用事实来说话、由人民来评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最终都是为了人民利益。

其次,宪法是人民的宪法,我国宪法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我们创造的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需要坚持好、实施好,因而要求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目的是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因为老百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深恶痛绝,所以要下大力气解决,要求严格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伸,所以我们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企业和公民也越来越多走向世界,需要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所以我们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

再次,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所以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核心要义充分彰显了人民根本立场。

(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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