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菏评  > 正文

【菏评】管好乡镇“一把手”

作者: 来源: 网信菏泽 发表时间: 2021-12-30 09:05

图片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多人违法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其担任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期间:有的长期与财政所所长狼狈为奸,套取公款;有的把土地资源变成捞钱赚钱的工具,靠地敛财;有的插手工程项目,谋取巨额利益;有的与不法商人拉拉扯扯,打造共腐逐利小圈子;有的在干部任用中搞“一言堂”,大肆收受贿赂;有的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破坏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监督是基层治理的护航员。乡镇“一把手”主政一方,本应担负起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聚一方民心的职责,个别人却把乡镇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滥用公权、以权谋利。他们把权力、金钱、享乐作为人生追求,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损害了党的威信,贻误了党的事业。“一把手”腐败不仅涉及自身,往往会滋生蔓延,不仅危害了班子而且还带坏了队伍,给一个乡镇的政治生态带来恶劣影响。

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反腐惩恶强烈信号。面对查办该类案件中经常面临的人际关系复杂、资金往来多,时间跨度长、线索不易查证,办案阻力大、存在说情干扰等困难,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信心、群策群力,顶住压力、敢善斗争,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落实到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市县上下联动,专案内外协同,抓住问题关键,闭合证据链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乡镇办事处在土地出让、房屋征收、财务监管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标本兼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要想真正做好基层监督,必须织密织牢监督网,多管齐下共发力。突出对乡镇“一把手”的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让其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把县(区)党委“一把手”监督乡镇“一把手”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区)党委真正领导好、管理好、监督好乡镇领导班子。健全乡镇“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完善乡镇“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防止出现搞“一言堂”或家长制问题,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加大对乡镇基层财务监管力度,管住人、看住钱,堵塞制度漏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会商协调机制,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高效。坚决查处乡镇“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等严肃追责问责,持续筑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后墙,以从严惩治的震慑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乡镇党政“一把手”既是国家行政体制最基层堡垒,又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最终执行者,是党的“代言人”、干部的“领头羊”、群众的“主心骨”、发展的“排头兵”。管好乡镇“一把手”,对于推动一方经济发展、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维护一方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执着不懈,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作者:林志刚张义凤

责任编辑:
荆彦茹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