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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管理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安全环境

作者: 周天宇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2-03-29 09:33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市救助管理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落实防控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发生。据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吴波介绍,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他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对疫情重点地区求助人员进行分类救助。

首先,市救助管理站对所有入站、在站人员进行身体检视和登记工作。凡进站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许入站。发现求助人员发热时,尤其是伴有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按其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同时上报主管民政部门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公安、城管等部门护送求助人员来站的,如有以上症状应由护送的部门联系医疗机构接诊或转送至临时安置点、隔离点。

其次,询问求助人员来站前的14天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高中风险地区接触史或与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史,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实,在《求助登记表》上登记录入,发现求助人员有重点地区高中风险地区接触史的应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按其规定的措施处置,同时上报主管民政部门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在对重点地区来菏的受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方面,高风险地区来菏的,实行14天健康监测,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监测期限自抵达菏泽目的地起开始计算。中风险地区来菏的,实行14天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监测期限自抵达菏泽目的地起开始计算。低风险区求助人员进行登记,引导求助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安排送医。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政局发挥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作用,多次督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殊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发生疫情第一时间报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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