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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评】网络清朗不以山海为远

作者: 来源: 网信菏泽 发表时间: 2023-06-26 09:22

6月2日,噩耗传来,武汉被撞身亡小学生母亲从24楼跳下坠亡,这则消息一经曝光后立马冲上热搜,起初大家还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消息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孩子父亲也已处于崩溃的边缘。有知情人士称,孩子母亲生前曾遭受网暴,被别人指责在镜头面前打扮精致以便成为网红。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暴力如同洪水猛兽吞噬掉孩子母亲年轻的生命,再一次冲溃了这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

众生苦网暴久矣!近年来,被网暴围攻甚至扼杀的生命又岂止一条?他们其中有事故的受害者,有青年学生,有未成年人,有孩子家长,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标签,就是“无辜”。今年2月,因一头粉红色头发而被网暴的95后女孩郑灵华去世了,在此之前,她遭受的谣言和网暴,持续了将近半年。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悄无声息地凋谢,一群又一群“施暴者”还在肆无忌惮地敲击键盘,我们期待的文明网络空间该如何构建?治理网络暴力又该如何破题?让我们一并厘清这样几个关系。

全息媒体≠自由媒体

信息时代成就了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领域形成了全程媒体、全员媒体、全息媒体、全效媒体的生态,我们允许全息媒体在我们呼吸的须臾传播海量的信息,但绝不允许他们如同我们的呼吸一样自由。

在互联网环境日益开放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得益于民间资本的加持,多个短视频商业平台冲散了传统媒体“同频发声”“准备好再发声”的信息传播方式,也冲淡了传统新闻“策采制编发传”的生产流程,他们更喜欢以“直播”的方式将新闻画面直接无差别地呈现在受众眼前,而这种“简单粗暴”的新闻传播方式也更能激起广大受众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大量自由的评论跟随短视频一同向受众呈现,一些伤害性很强的“雷人雷语”在云端快速蔓延,汇聚成了杀人不见血的“网暴”。

“依法依规”应该是商业平台运作的底线,在考虑采取专门化、体系化的集中立法,从预防、惩处等角度对商业平台进行全链条监管的同时,网信等部门应该出台更加严格的商业平台运营规范,严把视频、言论的审核关,从平台源头上杜绝全息媒体演变为“自由媒体”。

监督≠曝光

媒体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之一。全媒体时代,包括各大商业平台在内的媒体把对社会各行各业的监督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随时都有可能被曝光在媒体的聚光灯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无处不在的“自媒体”竞相发挥监督作用,我们需要厘清的是,真正的监督绝对不能一“曝”了之。

曝光请勿侵害他人隐私。为了抢“首发”,加上很多人不是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曝光于网络的“新闻”往往对当事人的相貌、车牌、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缺乏有效处理,导致当事人很容易被“人肉搜索”,如果正好赶上当事人的一些言行犯了网友的“众怒”,那么接下来面临的极有可能就是一场“网暴”。

曝光请勿随意粘贴标签。发端于网络的“新闻”能够大量传播,很多都得益于吸引眼球的“标题”,而平台编辑为了获取大流量的传播,往往给新闻本身或者当事人贴上种种标签,比如95后女孩郑华灵,就因为染了红色头发就被贴上“行为不端”的标签,刚刚坠亡的被碾压孩子母亲也因为在孩子死后语气冷静被冠以“别有用心”“恶意索赔”的标签,这些不假思索的标签很有可能将网络舆论引入歧途,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而成为“网暴”的导火索。

曝光请勿聚焦特殊群体。网络媒体对社会热点进行无差别的曝光,包括青少年学生、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甚至弱势人群,他们在舆论的聚光灯下是很难找到栖身的阴影的,但是这些特殊群体抗压能力较差,焦虑、压抑、痛苦的情绪可能很难找到出口释放、倾诉和排解,这种无差别的曝光“监督”更容易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流量≠正义

全媒体时代,网络平台的流量走向往往就是社会热点聚焦的走向,更有可能引领着资本跟进的流向。所谓“流量背后有经济,流量背后有市场”,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媒体从业人员以及自媒体会有一个错误的价值取向,就是“流量即正义”。一个视频刊发出来,点击量和转评赞的互动数据越高,就认为这个新闻产品做得越成功,赢得的关注量越大就会认为自己已经持有“正义之剑”,能够左右舆论走向。实际上,站在流量的风口,手上拿的不仅不会是“正义之剑”,反倒可能是“达摩克利斯之剑”,瞬息万变的流量堆积成的风口浪尖,就像用玻璃球垒成的城堡一样,看似璀璨夺目,实则暗藏危机,一触即溃。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媒体与记者都是时代的见证者、记录者,也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大流量”的底线一定是“道义”,红线一定是法律,基石一定是正能量。如果弃守圭臬,以“流量”为正义,那么媒体尤其是商业平台必然牺牲新闻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靠猎奇和“摆拍”来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久而久之,也必然伤害受众的感情,让媒体变味,让新闻变质。因此,推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就变成媒体恪守“道义”的必然路径,让“好人”“美德”各种正能量音符起舞云端,尽可能挤压负面言论生存空间,才能更好地去保护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真正的“新闻价值”。

“意见领袖”≠哗众取宠

全媒体时代,互联网传媒成就了许许多多“网红”“大V”,他们有的解说社会形势、有的评论热点新闻;有的做直播带货、有的分析汽车市场走向;有的凭借模仿名人走红、有的借助宠物吸粉数万。几乎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出现了具有引领性、煽动性的网络名人,俨然成为行业领域的“意见领袖”,在他们粉丝过万或者突破一定数量以后,就像西方的资本家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一样,便开始公开发表一些言论,对当下社会新闻热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诚然,这些人中不乏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乃至学术权威,很多意见都能对广大网友受众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比如一些汽车行业的资深从业者作为“播主”可以给予有购车需求的“小白”很多忠告,还能在后期维护保养方面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建议,诚恳的直播讲授也赢得了众多网友点赞,网上粉丝不断增加,言论的引导地位也越来越高,“播主”借此机会可以进行直播带货,也可以植入一些合法的广告。以知识或者专业经验获取“流量”,进而获得效益,不可否认,这是互联网经济发展有效的良性循环模式。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很多网红主播、网络达人靠着模仿名人、靠着稀奇古怪的言谈举止甚至是发表背离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言论迅速博取关注、走红,对于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却极为乏善可陈,更谈不上建树,只能靠“哗众取宠”来赚取广大网友“猎奇”的目光。打开一些短视频平台,竟然发现这些活跃在云端的“网络小丑”不在少数,一些“粗制滥造”的网评言论、一些低端恶俗的表演虽称不上泛滥,却也着实占用了大量的网络空间,更有甚者,一些披着“游戏”“国潮”“舞蹈教学”外衣的低俗直播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凌晨,他们对青少年学生群体的误导和伤害绝对不可小觑。我们绝不允许这种“意见领袖”活跃在任何一个圈子里来误导我们的主流舆论,更不允许他们以披着“网络达人”的外衣对我们的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构成一丝丝伤害。对于这些“哗众取宠”的行为,相关部门提级管理,行业权威降维打击,广大网民避而远之,方可让他们无处藏身、逃离网络,还互联网一片湛蓝天空。

言论自由≠“网络喷子”

“上言大臣德政者,斩”,“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言惑众者,斩”,这是出自封建社会《大明律》中的规定。诚然,当今社会,我们国家倡导言论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实际上,我们国家作为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给予公民表达的权利一点也不比西方国家少,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空间里,我们都可以畅谈对社会、民生诸多热门话题的看法,并且有政务热线、媒体监督、信访等足够多的渠道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政府各级部门,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放、包容、自信的一种具象体现,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危害政治安全、触及法律红线、违背公序良俗、伤害他人权益的言论都不应该被赋予“自由”,那些借“言论自由”的幌子抨击我们当前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士”必然是别有用心的“跳梁小丑”。

言论自由也绝对不是为了成全“网络喷子”,杀伤力极强的网络暴力大多数就来自这些不负责任的“网络喷子”。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很多“网络喷子”借助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技术手段随便扒出感染者的信息,复制粘贴后又对其个人信息品头论足,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还有一些短视频平台发布的短视频经过处理剪辑,本身就有“带节奏”的嫌疑,引发众多“网络喷子”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进行诽谤、侮辱,有些“网络喷子”甚至将“枪口”掉转到线下,对当事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对其生活、工作造成严重的干扰,让其苦不堪言。于法于理于德,依法依规打击“网络喷子”,勿让他们再披上“言论自由”的外衣横冲直撞,是网络时代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置身事外≠置身法外

放眼网络,一些煽动“地域黑”“性别黑”“群体黑”,对他人进行无端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的“网络喷子”何其嚣张!武汉“小学生校园被撞”事件发生后,孩子妈妈只是直接从单位赶到了医院,甚至连售楼处的工牌都没来得及摘下,相信大多数身为父母的网民对她当时的处境和心情都会非常理解。更何况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在短视频平台的评论区,大多数网友对孩子妈妈的遭遇表示同情,对孩子表示惋惜,手机的另一端一定会有数以万计的妈妈们流下滚烫的热泪。在这种情形下,那些冷血的脑回路清奇的“网络喷子”“网络杀手”们即使不想表达同情,也完全可以选择缄默,绝对不应该选择在这个时候对当事人的相貌、身材再肆意甚至恶意点评、恶语相向。对于这些“喷”完就走,放下手机就当置身事外的“网络杀手”来说,网络暴力就像他们的武器,对无辜的陌生人肆无忌惮地扣动“扳机”,哪里来的如此“勇气”?一句话来回答,违法成本太低!

许多年前,参与酒驾集中整治的交警叔叔们时常忙得不可开交,现在企图蒙混过关的“漏网之鱼”却寥寥无几,为何?酒驾入刑了!许多年前,妇联的小姐姐们往往因为调解各种家庭矛盾忙得“不亦乐乎”,现在接到的投诉电话却大幅减少,为何?家暴立法了!如果说酒驾害人害己,家暴伤害家庭,那么网络暴力却是真正的伤害他人而“喷子”自己却可以“置身事外”。但是,置身事外绝对不等于可以置身“法”外,网络文明呼唤“网暴”立法,从对无端发起网络暴力的“喷子”顶格打击到明确平台的监管、审核责任都应该写进法律条文里,形成对“网络暴力”围剿的持续攻势。一幕幕的人间惨剧、一桩桩滴血的案件都在愤懑地泣诉:网络不是真空,更不是“暗黑世界”!法律的弥天大网可以穿过云端,牢牢牵制住手机另一端的每一双手,劝君莫“网暴”,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为了让我们的网络环境如同我们居住的城市一般温暖,为了让每一个平台都成为令网民惬意的温馨港湾,为了让正能量充盈每一个网络新媒体作品,治理“网暴”再难也要破冰!打击“网暴”一刻也不能手软!

愿因“网暴”逝去的每一个生命化作星辰守望网络清朗!愿网络清朗不以山海为远!网络温暖不以日月为限!

责任编辑:
荆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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