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昕
网红经济已成为数字时代不容忽视的新兴经济力量,其蓬勃发展催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淄博烧烤、哈尔滨冰雪文化等现象级案例便是生动注脚,不仅为创新创业注入强劲动能,丰富了文化传播的多元表达,更助力多地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名片。然而,随着网络直播业态的迅猛发展,各类网红乱象也随之滋生,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红乱象引发的政府治理困境
(一)加剧信任危机
部分网红言论失范、漠视法纪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主体发布带有政治错误倾向的负面言论及不实信息,不仅误导公众认知、引发社会不满,更对政府形象与公信力造成损害。与此同时,网红偷税漏税、直播带货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屡有曝光,进一步引发民众对政府治理效能的质疑。网红经济“流量至上”的畸形导向,催生刷量控评、买粉造假等乱象,不仅致使公共利益被边缘化,更持续侵蚀着社会信任的基石。
(二)污染生态环境
部分网红为博取流量不惜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炮制低俗媚俗、虚假煽动的内容。他们或恶意炒作社会热点,或发布虚假营销信息,以此误导公众、欺骗广告商及消费者。此类行径不仅严重污染网络生态,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优质内容被埋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可能诱发群体性矛盾,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三)宣扬不良价值观
部分网红为博取粉丝流量与经济收益而摒弃底线,其价值取向与社会主流倡导的理念严重相悖。以王红权星、柏公子等为代表的炫富类网红,凭借奢靡生活场景博眼球、吸粉丝,大肆宣扬“金钱至上”的偏颇价值导向。另有部分网红在平台上以“色情”“暴力”等低俗内容为噱头赚取流量,奉行“唯流量是从、弃社会责任于不顾” 的扭曲逻辑,使得网红行业发展偏离正轨,呈现出畸形化倾向。
网红乱象治理困境的根源剖析
(一)监管滞后与制度空白
网络技术迭代速度远超法规更新速度,现有法律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虽明确了原则,但在具体执行中缺乏细则,导致违规行为界定模糊、处罚标准不一。例如,对“擦边球”内容或隐性数据造假,监管往往滞后于现象爆发。政府面临内容审核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挑战,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应对海量、碎片化的网络信息。
(二)平台责任落实不足
社交媒体平台作为内容分发枢纽,应承担主体责任。但部分平台为追求商业利益,通过算法推荐放大争议性内容,变相鼓励“流量至上”行为。政府缺少对平台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内容审核方面,一些劣质内容侵蚀网络环境,成为治理漏洞的放大器。
(三)跨部门协同机制缺失
网红现象涉及文化、市场监管、网信等多个领域,但部门间权责交叉,信息共享不畅,导致整治行动碎片化。例如,对网红虚假宣传的查处可能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网信三方,协调成本高、效率低。
政府治理网红乱象的优化路径
政府治理就是要将原本无序散漫的网红自媒体纳入政府的管控之中,做好源头管控,减少劣质内容的传播。
(一)完善法规和标准
加快修订网络治理法规,明确网红行为红线,如制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量化违规内容判定标准,建立“黑名单”与信用惩戒机制。同时通过AI与人工结合提升监测效率,优化推荐算法,将算法透明性纳入监管框架,减少低质内容曝光。
(二)强化平台主体责任
政府治理时,要改变以往对自媒体的监管模式,充分认识其商业属性,单设分管部门,强化平台问责机制,定期对MCN内容生产机构进行约谈,积极传达政府主张和管理要求,做好监督与管理。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建立与平台的实时数据共享通道,督促平台完善内容审核机制,为平台提供社会敏感话题和政治议题的衡量标准。
(三)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在治理网红乱象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媒体、企业、公众等舆情主体要建立起协同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设立专项治理小组,统一协调文化、市场监管、网信、公安、法律等部门行动,开展周期性专项整治,形成“预防—监测—处置—反馈”闭环管理。 (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