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与生态保护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法治屏障,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行稳致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东明表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靠前指挥、以身作则,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推动构建“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示范学、业务骨干精准学”的分层分类学法体系。2026年初,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质量提升年432行动”,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并将法治培训融入执法大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持续强化规范执法意识,确保依法治污要求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陈东明介绍,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摆在法治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全员专题培训,紧密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系统梳理执法依据,优化监管流程,确保每项执法行为有法可依、于法有据,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将突出抓好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护企”“为民”双向发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完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工作指引,逐步构建起“清单定事项、计划定安排、指引定流程”的制度体系;积极推行“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模式,依托“鲁执法”平台实现检查全流程数字化记录,确保执法有清单、过程全留痕。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出台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将法治服务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营造法治氛围方面,联动高校、社区等开展志愿服务、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实现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围绕“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等多元载体解读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法治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工作实绩中,体现在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十四五”期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改善,PM_[2.5]、PM_[10]浓度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22.2%和25.3%。水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提升,8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连续四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五年保持100%。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将以“质量提升年”为总抓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守护环境优美的自然生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陈东明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今后工作中,将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研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美丽菏泽建设迈上新台阶;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更加合法合规、规范透明,不断筑牢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法治防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菏泽贡献更多生态环保力量。 记者 胡德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