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2月份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了近期城区重点交通违法查处情况及本月“五大曝光”内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张俊福介绍,12月份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9000余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其中酒驾醉驾312起,刑事立案20人。
4名终身禁驾人员、7家高危风险运输企业、29辆大型汽车被通报。
韩雪明、吴雷勇、刘涛、徐龙彬4人,因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
菏泽市腾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德宝运输有限公司、菏泽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有多辆工程运输车存在违法闯禁区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菏泽丰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市安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菏泽沃通运输有限公司、巨野祥菏运输有限公司均有多辆重型货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鲁RM9239、鲁RN1958、鲁RN9869等29辆大型汽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典型事故案例:
无牌无证驾驶人肇事后逃逸
11月8日05时30分许,朱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三轮车沿牡丹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江路与牡丹路交叉口处左转弯时,与沿长江路由东向西杜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杜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发生事故后朱某某驾车逃逸。
经调查,朱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逆向行驶的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确定朱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某某无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开车切记遵守交通规则,谨慎行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救人,及时拨打110、122报警和急救电话,不得心存侥幸、逃避责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货车司机未观察后方开门致人受伤
11月28日09时06分许,李某某驾驶普通货车在市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恒盛大市场中间街处开车门时,与崔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崔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李某某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开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是此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确定李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崔某某无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乘车辆开门下车前,一定要仔细观察前后方是否有人有车。 “任性”的一开,就可能会引发一场惨痛的事故。非机动车骑乘人员行车上路前应正确佩戴头盔,这样即使事故发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伤害。同时,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时,要注意观察距离,减速通过,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文/图 记者 张 啸 通讯员 周天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