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将锦旗送到巨野法院,对该院法官高效便民的和解工作表示满意与感谢。
2014年夏,被告李某某承包一处建设工程,原告靳某某为其提供劳务。当年,原告在完成工作后,被告支付了大部分的劳务费用,尚欠原告劳务费19725元。原告虽多次催讨该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用20000元。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巨野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靳某某劳务费20000元,并承担相关受理费用。约定时间已经过了,但被告李某某迟迟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原告靳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后,该院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得知李某某未履行调解协议是出于经济遭遇困难且正在打工挣钱还债的情况时,法官将这一情况与申请人靳某某沟通,希望靳某某能给予充分理解。同时,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告知如不履行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后经办案法官做耐心细致的和解工作,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通过打工还债的情况,最终双方同意和解,双方至此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庭支付6000元,剩余欠款分3期还清。
记者 胡德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