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啸)8月6日,记者在城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在城区各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行人突出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科介绍,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遇停止信号越过停止线停车、不符合规定驾驶残疾人代步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等,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将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据悉,8月6日至8月15日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发动阶段,市创城办、交警部门将联合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措施,各市直单位、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8月16日起,交警部门将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处一律依法从重严厉处罚,同时通过媒体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予以曝光。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呼吁,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建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