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8日
第A3版:理论与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下菏泽市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研究

□ 王超 李索兰 轩溯悦 王洪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是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打破,但仍将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聚集,很多进城务工人员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读书,形成了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学生。他们脱离父母的关爱、管束,生活和学习处于一种相对“自由状态”,而社会诱惑有可能使他们慢慢滑向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为此,乡村振兴战略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好农村留守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菏泽市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的显著成效

菏泽是农业大市,更是劳务输出大市,约有150多万人常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学生基数大。目前,菏泽市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首先是定期送法进校园。2020年以来,菏泽市检察院以“检校合作”长效机制为主要抓手,同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实现市县两级检察院专业人员担任偏远农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其次是创新一系列法治教育专题活动。运用“小荷学堂——暑期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开设法治专题讲座,发放《菏法护航 伴禾成长》等法律知识手册,为留守学生法治教育保驾护航。小荷学堂项目实施6年来,累计服务农村留守儿童2.8万余名,已经成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法治问题的一种新路径。再者是出台相关政策条例。菏泽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菏泽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创新网格化线索发现通报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法治保障。

菏泽市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农村留守学生没有父母的陪伴,处于相对“野外生长”的状况,缺乏监督。一是家庭法治教育无法落实到位。家庭是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调研发现,70%以上的农村留守学生与年龄超过65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亲友在留守学生家庭教育中表现出力不从心,对法治教育更是茫然。同时法律知识相比较其他学科而言,枯燥乏味,处于青少年的留守学生更是缺乏自我法治教育的内生动力。二是学校法治教育还需进一步完善。学生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应包含国民教育的各个阶段,还应确保教育的连贯性、协调性。尽管近些年菏泽市对法治教育投入的经费快速上涨,但是相应的资金投入、教学经验有一个累积过程,法治教育的效果同样需要一个累积过程。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数量、经验积累相对不足,教学方法还有待创新。三是社会法治教育氛围不足。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农村留守学生除了在学校、家庭学习法律知识和接受法治教育之外,更会在社会中获得直接经验的感性认识。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需要共同营造一个法治社会的氛围,培育农村留守学生形成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方法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菏泽市农村留守学生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是角色定位,落实家庭法治教育责任。古代启蒙学《三字经》有言:“养不教,父之过。”父母应担任第一任法治教师角色。父母的法治教育功能不能“省略”。父母直接遥控式的法治教育是一个必要的途径,通过电话、微信、电脑等联系手段对留守学生进行言语教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各级政府应紧抓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机遇,帮助返乡父母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创业的梦想,从根源上减少留守学生。二是创新模式,提高学校法治教育成效。乡村振兴战略下学校法治教育必须包含留守学生的法治教育,针对农村留守学生在课程上设立专门的校本课程,组建专业教师队伍,综合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多种创新性教学方式,对留守学生采取“面对面”和“一对一”精准教学,并且充分发挥留守学生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三是多措并举,营造社会法治教育氛围。留守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还有赖于农村社会的“成风化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应重点加强留守学生法治教育。协调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农村建立更多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配备农村法治辅导专员,并鼓励社会中法律从业者以多种形式参与、开发法治教育活动,同时应加强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图书报刊的引导和管理,形成社会法治教育良好氛围。

(本文系“2023 年度菏泽市社科规划法治菏泽建设研究专项课题” 作者单位:中共郓城县委党校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