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中途用暖为何要全额交费?”

部分市民提出疑问,供热企业详解原因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家住菏泽华平小区的韩先生近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想在供暖季中途开通集中供暖,却被告知需要交纳全额取暖费,他对此难以接受。供热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本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我市三家供热企业。

市民:

特殊情况中途用暖

市民盼按月计费

“我们家12月10日才租的房子,当时供暖季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韩先生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由于家里房屋拆迁,他在菏泽华平小区租赁了一套房屋,随着气温逐渐降低,他打算开通集中供暖,可他到热力公司交费的时候却被告知需要交纳整个供暖季的取暖费,让他十分不解。

“现在供暖季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我没有用暖,为什么不能把这一个月的费用减免了?”韩先生认为,自己家没有按时交纳取暖费是拆迁、搬家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并不是自己故意不按时交纳,热力公司应该根据他的实际用暖时间收取取暖费。

像韩先生一样存在类似疑问的,还有菏泽四季花城小区的张先生。据张先生介绍,他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回家居住不足一个月的时间,过年期间他会把父母从农村接来过年,因此只想开通一个月的暖气。他也想咨询,取暖费能否按月或者按实际使用天数交纳?

热力公司:

供暖成本前后不均

中期加入不利于供暖保障

我市供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4个月。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我市取暖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4元。

就中途用暖能否按照实际使用时间交纳取暖费的问题,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分别咨询了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菏泽民生热力有限公司和菏泽吉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使用集中供暖的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取暖费,如果有特殊情况中途申请用暖必须交纳全额费用,否则不予开通。

据介绍,我市供暖收费采用按平方米计费的方式,供暖成本是按照整个供暖季的平均成本统筹计算出来的。目前,市区三家热力公司均使用智慧热网系统,该系统会根据天气情况自动调节供暖主管网的温度,气温较高时供暖主管网的温度会降低,室外温度降低时供暖主管网的温度会有所提升。在供暖季刚开始和临近结束的一段时间里,天气相对较暖和,热企的供暖成本会相对低一些。而在供暖季中段,天气往往会比较寒冷,热企的供暖成本就会增大。因此,市民提出中途用暖按天或者按月计费交费,对热力公司来说会有一定的损失。

菏泽永恒热力、民生热力、吉源热力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供暖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民生工程,需要提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来提供保障。为及早摸清实际用热情况,热力公司对取暖费的收取和截止时间都有相关规定,假如大量用暖户随意中途加入,难以在供暖前对供热面积、管网平衡做出准确预判,会影响供暖质量,扰乱供热秩序,甚至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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