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12月9日,我市召开污染防治攻坚“1+1+9”方案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善甲及相关负责同志,就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来,我市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年均改善6.1%,主要河流均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农村污水横流、黑臭水体遍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三年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改善大气质量,是污染防治攻坚的重中之重。在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0年三个冬防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年均改善6.1%。
2017年我市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71、128、22、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5.7%,重度污染天数为23天。国家、省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结束时,即:到2020年我市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达到60、105微克/立方米以下,NO2、SO2平均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8%,重度污染天数持续减少。
今年1-11月,我市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0、95、11、28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分别改善29.6%、25.8%、50.0%、28.2%,较2015年分别改善47.4%、38.7%、73.8%、33.3%;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9%,较2017年提高21.2%,较2015年提高31.0%;预计年底圆满完成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三五”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三条主要出境河流洙赵新河于楼断面、东鱼河徐寨断面、万福河湘子庙断面连续达到国家“水十条”、省长-市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步加严的考核要求。今年1-11月份,三条主要河流均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均实现了水体优良,水质达标率100%,为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未发生农产品超标事件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截止到今年11月底,菏泽市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000个,超额完成省定990个任务,完成整治村庄均达到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70%的要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512个,完成率达到103.2%,农村污水横流、黑臭水体遍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书记市长交办单”制度,助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我市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其中,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工作制度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创新实施的一种工作机制,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有效保障。
据了解,每年年初,以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形式,向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安排年度重点生态环境工作任务。主要目的是强化组织领导,传导压力,强化推进工作落实,特点是交办任务具体明确,清单化交办,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完成时限明确。
据介绍,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主要交办两方面工作:一类是环境质量指标,二是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市委、市政府将国家、省要求我市完成的生态环境指标,根据县区实际进行分解;同时,每年年初,组织业务骨干、相关专家,针对县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详细调研,并与县区有关部门进行对接,逐一摸清县区工作短板;分析研究解决这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办法,明确了县区实现环境质量目标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事项,解决了县区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