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12月10日,市民杨先生打电话至牡丹区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致谢:“太谢谢你们了,帮我挽回经济损失3800元,要不然这场纠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解到,杨先生于2019年先后两次在某早教中心办理早教套餐,共计充值7900余元,后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早教卡,想与商家解除合同,但因商家合伙人变更等原因,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12月1日,杨先生投诉到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接诉后,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消费者开卡及消费情况,发现在退款过程中商家确实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随后,该局消保科出动工作人员,深入该早教中心现场,了解双方诉求,最终确定纠纷关键点:原商家合伙人退出经营,消费者多地充值,造成商家内部财务不清。随后,工作人员晓之以理,耐心同该早教中心负责人沟通,向商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终商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自行解决内部财务问题,并退还杨先生预付卡剩余金额3800余元,消费者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据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张洪果介绍,随着“先预付、后消费”商业模式的推广,像这样的纠纷他们经常遇到。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首先应查验商家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是否按时年检等信息,核对其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所标注企业名称是否一致。其次,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技术强大、设备精良、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同时,签合同要看清合同内容,如价格、服务标准、优惠条件、有效期限、使用地点等。认真评估消费风险,对约定含糊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和商家协商解决。最后,不要受商家宣传的大幅折扣优惠吸引而冲动消费,办卡时每次不要投入金额过大,谨慎选择预付额度高、服务周期长的预付卡,避免承担过多的不确定性风险。
